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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资讯来源:资产与实训管理处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31     点击数量:5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
二级学院:

为确保我校实训室安全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。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组织开展我校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见附件4)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,做到责任到人到岗。

2.各学院迅速制定学院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,明确职责任务,倒排时间节点,确保专项自查自改行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

3.各学院要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5)要求,进一步完善实训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,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的实训室安全隐患,加强对实训室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判,有效防范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、工作安排

1.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动员部署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》(见附件1),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,组织对本学院所属实训室进行自查。学校将及时开展实训室安全实地检查。

2.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。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

3.各学院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形成学院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(格式参照附件3),并填报《学院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》(见附件2)。“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”和“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”务必于66日中午12点前报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(电子版发至邮箱dhzc@esu.edu.cn,签字盖章纸质版送东海源南702办公室)。

联系人:邱云 ;联系电话:54873101



         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2024531



附件1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.xlsx

附件2、 学院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.xls

附件3、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(2024年模版).doc

附件4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.docx

附件5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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